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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2009年继续教育学分
发布时间: 2010-3-5 10:43:31                浏览次数:342 次                       来源:人力资源部继续教育科

 

 

各部、所、科、室:
 为了完成2009年度学分审核任务,人力资源部继续教育科将对全院专业技术人员2009年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初审,请各科室统一将本科室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人事厅发)、学分证于2010年3月20日前交到继续教育科,逾期不再办理。

注:
1、2009年公休课:科学发展观与人本管理 主办单位 兰大二院
2、2009年学分要求医师必须有不少于5分的中医学分。


人力资源部继续教育科
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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