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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招收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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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招收简章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简称兰大二院)始建于1932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康复、保健、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和“国家爱婴医院”。 医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白塔山脚下,母亲河黄河之滨,地处兰州市西关十字商业中心,交通便利、四通八达。百年古迹“至公堂”,原清代甘肃贡院应试之堂虎踞其中,彰显其萃英之地,它不仅孕育了“独树一帜”的兰州大学,而且见证了兰大二院的“厚德精医”。
        兰大二院开放床位2166张,设有55个临床医技科室、133个亚专业学科、63个护理单元、26个医学中心、7个研究所、39个研究室和22个教研室。拥有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1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教学重点学科(外科学)、8个国家级培训基地、3个卫生部内镜培训基地。医院在职医护
    人员2167人,博士后3人、博士61人、硕士307人;其中正高107人、副高22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1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级优秀专家6人、省“555科技人才工程”人选17人、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人选9人、省第一、二层领军人才25人、省卫生厅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3人、院级亚专业学科带头人110人。在中华医学会甘肃分会各
    临床专业任主委、副主委30人、任国内外学术期刊编委80余人、SCI杂志审稿4人。 作为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承担着临床医学各专业本科生教学和硕博研究生培养任务,拥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专业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在院博导12人,硕导98人,目前在院本科生和研究生1000余人。 2007年经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欢迎各位有志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博士到我院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近两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4、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其行政、组织、工资及档案等关系须迁入站)。
    二、我院招收博士后的合作导师:

    合作导师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所在科室

    李玉民

    外科学

    1.肝、胆、胰疾病研究
    2.消化系统肿瘤

    普外科

    王志平

     

    1.泌尿系肿瘤研究
    2.肿瘤细胞分子生物学
    3.泌尿系结石研究

    泌尿外科

    张有成

     

    1.消化系统肿瘤
    2.肝胆胰疾病

    普外科

    何晓东

     

    1.肝胆微创外科
    2.循证外科

     

    岳中瑾

     

    1.泌尿系肿瘤研究
    2.泌尿系结石研究

    泌尿外科

    郭玉芬

     

    耳神经外科学

    耳鼻喉科

    高秉仁

     

    1.胸心疾病
    2.微创心脏外科
    3.心脏病分子生物学研究
    4.干细胞在心脏外科的应用

    心脏外科

    王栓科

     

    脊髓损伤

    骨科

    夏亚一

     

    1.关节外科
    2.生物材料和工程学

    骨科

    张选奋

     

    1.创伤愈合与瘢痕的防治
    2.皮肤软组织再生耳神经外科学

    整形外科

    余静

    内科学

    高血压及相关疾病

    心内科

    三、申请材料:  
    凡申请来我院做博士后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拟考虑接受申请的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en_index.asp(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以办事者身份进入,填写进站相关信息,提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批。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申请者在选择适合发挥本人才能的学科和合作专家后,交报名费30元,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要求统一使用网上办公下载打印的新表格,一式三份原件;不要剪贴,重要之处不要涂改)
    2.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复印件,获得学位证书后须及时向研究生院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注明迁出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名称;回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需由注销地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4.《专家推荐信》(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填写,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推荐人),与《博士后申请表》装订在一起。
    5.培养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国家统分的博士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委托、定向培养和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及其他已有就业协议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并同时注明对申请人出站后就业去向的意见)
    6.在国外的留学人员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领事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以及《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
    7.博士培养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的鉴定意见
    8.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近期《体检表》
    四、审批程序
    1.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我院考核申请人的品德、学业等情况,了解其个人要求,并与合作专家协商,择优录用。决定接收后由我院及时通知申请人,得到申请人确认后,与学校共同签署《单位审批意见表》,并将此表和其他有关的申请材料报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批
    全国博管办审查申请材料,予以登记备案,并出具以下文件:
    ①同意做博士后的批件
    ②博士后人员《户口落户(迁移)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期满出站后需回原单位或按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回原户口所在地工作的,进站时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根据申请人需要,出具《配偶流动证明》、《子女入学(幼)介绍信》和其他需要的有关文件
    ④申请者的有关材料原件(由研究生院归入申请者的档案)
    五、签订协议及进站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应按国家法规和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同时办理报到手续,其进站时间从报到之日起算。
    六、其他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户口迁移凭《户口(迁移)介绍信》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兰州大学所在的公安部门办理准迁手续,再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回迁入地办理落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瑾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82号兰大二院研究生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 编:730030
    联系电话:(0931)8942240 传真:(0931)
    E-mail : lujin8866@163.com